构建“四廉”驱动体系
守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朝文
清廉临沂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立足职能定位,将“清廉环保”建设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守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强化政治“引廉”,筑牢思想根基。抓好顶层设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纪检工作要点等,落实调度督导制度,推动各层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抓实学习教育。坚持以上率下、系统联动,在落实“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安排1名县级干部专职靠上抓学习教育;组建工作专班,为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提供坚实保障,目前已开展各类学习研讨33次。抓出特色品牌。印发清廉环保建设方案,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三方”服务机构、殡葬领域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治,全力打造“绿韵清风”廉洁品牌。
强化机制“固廉”,拧紧责任链条。压实“链”责任。落实党组领导监督、纪委专责监督、科室(单位)职能监督、支部直接监督、个人自我监督、干部互相监督、家庭亲情监督“七个责任”,健全生态环境系统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优化“链”职责。建立“三级六岗”责任清单,逐级细化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等职责任务,明确工作程序,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链”贯通。会同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生态环境行政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市局与机关科室、县区分局的沟通协调机制,每月梳理汇总报送问题线索,凝聚贯通合力。
强化作风“塑廉”,持续纠治四风。开展作风整顿。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聚焦纪律作风、执法行为、履职履责“三个重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构建“督查-反馈-整改-通报-复核”闭环工作机制,已开展督查43次,发现问题35个,发布通报4期。深化专项整治。制定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行政处罚不科学、不严实,执法人员不守纪、不遵法,执法监管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系统清淤、点题攻坚,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6个。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广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说理式执法、非现场执法。将442家民生保障类企业纳入常规类正面清单,将101个污染治理及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项目)纳入临时类专项正面清单。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减轻、从轻及不予处罚案件9件。
强化教育“倡廉”,涵养清风正气。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编印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典型案例30起,开展“一片一册”、“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用身边案教育警醒身边人。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9次。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第一种形态”底稿制度,抓实日常廉政谈话、重要节点提醒,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截至目前,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教育48人次。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紧盯“找、防、控”三个环节,局机关各科室(单位)结合自身岗位逐一分析廉政风险点,并按“高、中、低”三个档次评定风险等级,共排查廉政风险点65个,均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为权力运行筑起“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