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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谈清廉建设(七)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1-04


锚定清廉村居建设目标

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

临沂市委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尤元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清廉村居建设是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清廉建设的工作要求,锚定“班子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监督清晰”建设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3702个行政村全覆盖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突出党建引领,构建多元融合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清廉村居建设是一项基础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全市清廉村居建设围绕市委关于清廉临沂建设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按照“市委领导、纪委推动、部门落实”的总体思路,实行“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同题共答”的工作模式,清单化规范“小微权力”,专项整治“三资”问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牢固,基层治理更加规范,基层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建设清廉临沂工作开展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接续发力,印发《2024年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引》,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突出问题整治,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小切口,紧盯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强化系统治理,突出长效赋能,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摸排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月两次调度,销号管理,做到存量问题限时办结、新增问题动态清零。将“三资”问题专项整治与群众举报问题“清零”行动有机结合,构建“市级带案下访、县镇属地管理、村居靠前调解”四级联动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共排查并化解4大类326项问题,清查收回违规资金315.19万元。

突出常态长效,健全完备有效的制度“矩阵”

清廉村居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内控机制,构建一套“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一事一图一流程”的形式,明确权力主体、监督要点,推动实现干部“规范用权”,群众“照单办事”;持续规范“三资”管理,市级层面制定《农村经济合同和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管理办法》等制度;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1147名村(居)法律顾问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突出数字赋能,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是清廉村居的基础。聚焦数字监督,建设临沂市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实现全市村级事务“一网公开、一网监管”,形成“群众监督、部门监管、纪委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倒逼村居规范用权。积极回应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关切,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通过互联网公开农村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四议两公开”等内容,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一览村居“大小事”;在接受群众监督基础上,打造银农直联系统,对集体资金进行线上审批、拨付,实现资金拨付非现金结算,有效防止资金“跑冒滴漏”;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大数据赋能职能监管,有效提升对村级事务的监督质效,护航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清廉村居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继续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临沂建设的重要抓手,融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大局,聚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强化基层自治能力等方面,拧紧责任链条,精准用力,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建设质效,为全面建设清廉临沂贡献农业农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