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发展的重要论述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苗成营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大数据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大数据发展的战略意义、着力重点和风险挑战,并对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正风反腐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以理念现代化为指引,树牢大数据思维。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先后出台了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7年),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市数字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大数据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牢“遇事找数据、工作用数据、验证靠数据”的理念,让大数据真正成为监督办案的基本工具和重要手段,着力打造智慧纪检监察品牌。要以监督信息化为导向,提高大数据监督质效。聚焦监督首责,在数据资源汇集、应用、共享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监督穿透力。深化纪检监察数据中心建设,用好“1+N”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拓展信息源接入范围,变“数据孤岛”为“数据集群”;强化分析应用,建设大数据监督预警平台,完善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形成数据分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监督闭环;结合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贯通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监督一点通”“码上监督”等载体,促进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助力基层监督。要以智能化为重点,深化“云工作站”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用好人工智能,开发应用“AI办案智能体”,积极探索Deepseek辅助监督办案的应用场景,强化科技保障,推进大数据监督办案联合实验室、研判中心建设,彰显大数据反腐效能。
会议强调,要以队伍专业化为支撑,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坚持需求牵引,网络管理服务中心要持续收集意见、钻研技术、改进功能,提供指导服务。要推进监督办案模型超市、大数据办案人才库建设,通过专题辅导培训、评选精品案例等方式,切实增强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监督办案的意识和能力。要筑牢数据安全“屏障”,确保数据应用全程可留痕、可追溯,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