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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6-23

6月23日,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开展集中研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李伟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认为,修改《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领域的实际行动,对于推动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修改的鲜明特点、主旨要义,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将《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纳入全员培训重要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贯通起来,与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相结合,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要坚决扛起法律法规赋予的反腐败职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增强腐败治理效能。要坚持授权和限权相结合,严格按规定对监察措施进行审批和监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使。要强化制度配套实施,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一体推进办案安全、案件质量和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更好发挥表率作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对顶风违规吃喝的严查快处、公开通报,对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顽疾精准识别、深入纠治,持之以恒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委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参加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