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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三查”协同发力 推动案件质效双提升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8-26

“你们这一部分有问题,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这个审批手续不完整,案卷装订顺序不规范”。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第一审理小组正在对有关纪检监察室反馈意见,这是该县纪委在日常评查中常见的一幕。

近日,蒙阴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对日常评查、全面评查和专项评查作出系统性制度规范,进一步压实案件质量责任,一体推进案件质效双提升。

“过筛式”日常评查是将质量隐患消弭于萌芽的精细防线,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由主办人和内部审核员先行对案件质量自查自评,后移送审理。审理小组在审核把关后,交由另一个审理小组进行交叉互评并反馈问题,同步跟踪整改进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地毯式”全面评查是对案件质量进行无死角扫描的系统体检,每季度由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信访、案管,以“室组地”协作片区为单位成立评查小组,对上一季度办结重点案件,按6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及瑕疵案件。对于发现的易错易犯共性问题及时梳理归纳,建立案件“错题集”,供办案部门随时对照查摆、纠偏纠错。

“点穴式”专项评查是精准破解疑难病灶的关键利器。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或特定类型案件实施专项评查,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同类案件办理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形成“评查一起、规范一类”的效应。

日常评查、全面评查和专项评查一体化协同推进,成为推动办案质效整体跃升的“助推器”。今年以来,已全面评查案件46起,组织“群腐”集中整治类案件、问责类案件专项评查3次,针对发现的证据瑕疵等问题,系统梳理证据指引和指导性案例,形成《基层追责问责工作手册》等,进一步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评查结果运用,不断完善评查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蒙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