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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做足“以评三促”文章 把牢案件质量关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5-02-28

“主体身份材料不全,缺少被审查人违纪行为发生期间所任职务的相关证明、证据链条不完整,缺少村‘两委’集体研究的相关会议记录……”

近日,蒙阴县纪委监委组织对已办结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评查发现问题,以清单形式向案件承办部室和乡镇纪委进行了反馈。

去年以来,蒙阴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做足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学“三篇文章”,持续深化“铁案工程”建设,着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

该县修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细化评查标准,建立日常评查、交叉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评查组,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开展评查,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逐项检查过筛,根据评查标准进行打分,以问题清单的形式点对点反馈,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并对反馈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形成“评查—反馈—整改—复查”的完整闭环。自去年以来,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轮,评查案卷56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10个,评选出优质案卷12件。

评查不仅是发现案件本身质量问题的手段,也是对案件承办部门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一次集中检视。“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长效长治作用,梳理总结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案卷文件分类目录清单》《法法衔接流程图》《常见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证据收集指引参考》等10余项‘指导样本’,推动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

围绕发挥制度管长远、固根本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以办案流程动态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的监管制度,做到进展可知、全程可控、问题可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激励机制,坚持正面引领,建立优质案件和优秀办案人员“双优”评选、案件质量“流动红旗”争夺等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比学赶超”意识。为有效避免重复出错,该县还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错题集”制度,每轮评查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对评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汇编形成“错题集”,统一发放至委机关各部室组和各乡镇纪委,为案件承办单位提供借鉴参考。目前,已编发错题集4期,汇总各类问题150个。

案件质量好不好,能力建设是根本。该县纪委纪委做实“以案促学”文章,根据评查暴露出的问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开展精准化、专题式培训,每次培训结束开展随堂测试。针对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问题定性量纪等方面存在的困惑,与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探索建立监检法同堂培训机制,通过研讨交流、互学互鉴,推动执纪执法理念贯通融合。同时,创新“集中协审”工作机制,依托片区协作,每月设立案件集中协审日,通过片区互审、集中会审、审理室协审等方式,解决乡镇纪委人手不足、办案水平不高等问题。建立“巡回审理服务站”,组织各协作片区全体办案人员及审理、案管、信访等部室人员,赴乡镇纪委开展“案件审评讲”业务实践活动3次,强化业务指导帮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