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使命 铸造忠诚
临沂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孙晓晨

习近平总书记说:“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责任,在言行中折射着那一份担当。
今天的故事,我们还是从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之一朱德讲起。大家都知道,朱德同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但可能很少人知道,他还是新中国第一任中央纪委书记,为党的纪律检查事业做了大量的奠基性工作。
1949年11月,随着全国革命胜利的到来,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朱德同志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一职。
朱德对这一工作极为重视,立即主持创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制定工作细则,还选调了一批优秀干部从事这一工作。他要求,每个担任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使自己成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他对工作抓得很紧,因此在很短时间内,中央及地方各级的纪委机构都相继建立起来,开始受理有关违纪案件。

1950年5月31日,华东局的一个通报中反映:浙江省萧山县有两个区多山产竹,耕地极少,大部分群众以造纸为业。但当地干部却忽视这一地区特点,在划分阶级时将槽户主划为地、富,普通工人划为贫雇农,劳力强、工资收入多的工人划为中农。后来,在反霸时斗争了槽户主,又在征粮时对没有田的手工业者派粮,无粮可缴的只好抛售土纸,致使纸价暴跌,一大批手工业者失业,竹山荒毁殆尽。朱德对这个通报所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代中央起草了转发这个通报和对手工业政策的指示:“萧山县此种破坏手工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党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根本方针,是一种自杀政策,是绝对不允许的。对造成此种错误负有主要责任的党员干部,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朱德的指示表明,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生产、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同群众的联系、保证党的集中统一,这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适应长期执政的要求指明了方向。
1951年,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问题被揭露。经调查,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二人利用时任天津市地委书记和地区专员的职权,不顾党纪国法,不管人民疾苦,盗窃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治河款等高达171亿6272万元,虽说折算后只相当于现在的171万余元,但在那个物资极其匮乏年代,171亿元可以购买将近一吨黄金啊。当他们二人贪污腐化问题的情况报告呈报到朱德那里时,他批下“触目惊心!党性何在?国法难容!”12个大字。刘、张贪污案被称为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但从揭发到判决前后只用了两个月零二十天。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随后经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
朱德在担任中央纪委书记5年多时间里,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保持党的优良作风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在克服党内不良倾向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在毕生奋斗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范,是党和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处在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人树立了光辉榜样。
正如康克清所说:“对先行者的最好怀念,当然不是眼泪和誓言,而是怎样脚踏实地把他们的事业推向前进,把他们的理想变为现实。”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是我们沉甸甸的使命,忠诚是我们响当当的誓言。同志们,敢想敢做敢当,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干工作,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