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不仅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纪委更要把自己摆进去,找准职责定位,把好严明纪律关,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去年以来,市纪委每周都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把持不住、丑态百出,对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破坏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是决战脱贫攻坚路上必须坚决打掉的“拦路虎”。
打赢脱贫攻坚战,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促进的是发展、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我市由于历史及自然原因,截至2015年底,还有贫困群众25.5万户、44.2万人,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任务十分艰巨。要顺利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市时“要紧紧拉住老区人民的手,决不让他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的殷切嘱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领脱贫攻坚,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坚定不移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不辱使命、勇于担当,真正担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用纪律保障脱贫攻坚,责无旁贷,任重如山。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苗头勤提醒,遇有征兆早警觉,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不姓私、“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扶贫领域存在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把利剑,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