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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微腐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7-21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比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人民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有更深切的咬牙之恨、切肤之痛,他们虽“吸血”不多,但其害如“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的:“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在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形势下,一些基层干部依然自以为“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到自己,在基层依旧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吃拿卡要贪,五毒俱全,老百姓为避免“祸从口出”,往往敢怒而不敢言。严查基层“微腐败”,必须时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在监督、惩治上下大功夫,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其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点,是把“打老虎”和“拍苍蝇”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对待的。今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再次强调,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市纪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重点问题直查直办,将执纪力量直接下沉到乡镇、村居;注重以案明纪,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渠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定《全市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工作越来越深化,效果越来越明显。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纪委要努力,各级党委更要努力,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强调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明确要求,省级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只有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才能真正把工作落细落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党员干部只有保持良好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