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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察局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10-2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莒南县路灯管理所技术科科长李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3月1日上午,李强乘坐司机林某某驾驶的单位公车鲁Q770WF到县政务大厅咨询完业务后,到县城好艺点蛋糕店预定生日蛋糕。2017年3月,莒南县纪委给予李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补交公车使用费用。
        罗庄区教体局工作人员高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8月29日,高强以帮助孙某外甥转学为由,收受孙某一箱沂河桥白酒和两提茶叶,价值约300元。2017年8月,罗庄区教体局给予高强警告处分。
        河东区凤凰岭中心小学工作人员何西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月15日,何西奎驾驶鲁QDL192公务用车到区教体局处理完公务后,驾车带家人一同到临沭县长途汽车站接其子回家。2017年6月,河东区纪委给予何西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补交公车使用费用。
        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甚至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坚决予以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社会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在北京胜利开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更是向党的十九大献礼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持续加压用力,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挺纪在前,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严查快办,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予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临沂市纪委          
临沂市监察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