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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探沂镇:守好群众“钱袋子”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7-08

“俺村这个月的机械费用支出不正常,村里没有那么多施工项目!”在费县探沂镇纪委接访室内,一位村民愤愤地说。

工作人员随即将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同时向村民进行了工作流程解释和情绪安抚,接访结束后,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

“今年5月份的支出确实明显超出其他月份,其中仅机械费就支出了1.2万元。”

“这个村今年并没有大规模的工程项目,而且5月份人工费支出仅有1050元,人工费与机械费间存在如此悬殊的差距,也与实际施工时机械费与人工费的比例关系不符。”

拿着该村半年的收支账目,核查人员你一言我一语认真研判分析着......

“村集体收支是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要尽快查清来龙去脉。”核查组顺着机械费这一线索进行深入核查,果然发现了问题。

原来,今年3月份该村在收取垃圾处理费和治安保险费用时,因部分村民外出务工不在村内居住,按户收取的费用存在缺口,为按时完成交费任务,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林某垫支了该笔费用,后考虑到逐户上门工作繁琐,林某并未再次组织收取,而是在5月份的施工机械费中,采用多记机械工时的方式,虚报冒领机械费8000元,用于支付垫支费用。问题查清后,镇纪委责令林某退还了相关费用,给予林某党内警告处分,针对该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镇纪委通过下达纪检监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村居及镇经管站对入账单据及明细严格把关审核。

“是我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这次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接过处分决定书,林某后悔不已。

“你们快速的监督处理,不仅为村集体挽回了损失,还给群众了一份明白账,这下心里亮堂多了……”在问题反馈会上,反映人欣慰地说。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制度性建设和常态化监督,扎紧村集体‘钱袋子’,守好农村集体‘家底’,不仅可以让老百姓心中有本明白账,也是治理基层‘微腐败’的关键一环。”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