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风采 > 正文

沂南县辛集镇:澄清不实举报 为担当者“担当”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0-28

“当时调查这个事情的时候,村“两委”的干部和村民们对我议论纷纷,都以为我犯了错误,还得感谢你们把事情查清楚后帮我澄清了,还给我一个清白。”10月27日,面对前来回访的镇纪委干部,沂南县辛集镇东南庄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某说道。

这件事还得从2021年8月的一封实名举报信说起,举报人称东南庄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某私吞1万元疫情捐款。

接到举报信后,辛集镇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同镇经管站、管理区沟通,查阅捐款明细、入账单据、会议记录、公示照片等,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同时,对东南庄村“两委”干部、报账员、会计等人进行核实调查,并写下情况说明。

经过走访和调查了解,镇纪委工作人员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东南庄村民捐款38410元,随后捐款主要用于支付村集体疫情期间购买口罩、酒精、板房等物资款12820元,维修下水道工料款21122元,疫情值班补助及生活费4271元,水电费及铲车封路费用700元等,所收疫情捐款全部用于村集体支出。但是由于财务收支明细公开不及时,引起了村民不必要的误会,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以后一定要按照财务公开要求进行账务公示。

查清事实后,镇纪委联系了实名举报人,向举报人说明了情况,签订了《实名举报答复意见书》和《满意度测评表》。同时,在东南庄村10月召开的村党支部会议上,宣布了对李东南庄村党支部书记马永刚的澄清不实举报通知书,消除负面影响。

近年来,辛集镇纪委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惩处和保护的作用,既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又依纪依法保护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部,对3起不实举报在一定范围内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