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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不兑现的《租赁合同》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0-22

前不久,我们接待了一位情绪激动的老大娘,反映沂南县辛集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旺截留了危房改造款,款项去向不明的问题。

“村委租了我的房子给危房改造户李某社居住,还和与我签了《租赁合同》,当初说签完就给我房租,可都过去三个多月了也没给我。”沂南县辛集镇白石泉村村民李某英情绪激动地说到。

“李大娘,您慢慢说,我们一定会查明真相,还您一个公道。”我赶紧拿出来访登记表,一字一句的记录下大娘反映的问题。

原来,白石泉村委给李某社进行危房改造,村集体领取危房改造补贴15000元后,与李某英签定了《租赁合同》,对李某社进行租房安置。既然签合同前就已领取补贴款,为什么没有给李某英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兵分两路开始了调查,一路到镇乡建办、经管站查阅相关危房改造档案、资金拨付情况,一路到白石泉村李某社、李某英家中走访核查。

“租赁合同上的房租15000元支付到位了吗”,核查组找到在合同上签字的村支部书记李某旺。

“签合同时就已付给李某英了,合同上写的是现钱交易,而且李某英也在合同上签字摁了手印”,李某旺的回答干脆利索。

找到一同在合同上签字的村委委员高某太,回答和李某旺如出一辙。

调查陷入了僵局。

在进一步梳理分析基础上,合同上“现钱交易”四个字再次映入我们的眼帘,我们从合同起草、签定、经办等入手,一张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网指向了李某旺。

此时,我们接到了反映人李某英打来的电话,“村书记李某旺刚给我微信转了一万元房租。”

挂断电话后,我们马上找到李某旺,“既然已经现金支付给李某英房租了,怎么现在又给她转账?”

满脸通红的李某旺低头承认了这一场合同“闹剧”。原来,白石泉村在领取危房改造补贴15000元后并没有及时支付李某英房租,支部书记李某旺打算截留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同时为规避上级检查,就和村委委员高某太商议起草一份“租赁合同”,特别标明是“现钱交易”,骗取李某英签字摁手印。

随着调查深入,担心事情败露的他们,欲支付给李某英一万元息事宁人,但终究纸包不住火,假合同的事情真相大白。

李某旺在组织调查时提供虚假情况,因此受到了加重处分,党组织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紧接着,我们又在李某旺处分决定下达后,对李大娘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满意度测评。

看到群众满意的回馈,看到违纪干部受到了应有的处分,在欣慰的同时,我不禁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一次次走村入户的调查,一件件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张张满意笑脸的回馈,无疑都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诠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让老百姓心事有人听、难事有人管,让农村“微腐败”无处藏身,让违纪违法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