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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念好村级监督“紧箍咒”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0-14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街道党工委《关于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关于农村公共工程(采购)项目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近日,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纪工委书记刘强领学了关于加强村级事务管理的相关文件。

今年以来,十字路街道纪工委立足监督首责,梳理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巡视巡察反馈集中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问题,量身修订各项管理规定,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加强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进一步提升村务监督实效,街道纪工委积极探索从健全、完善、创新制度建设上着手,规范村级监督工作的开展,协助党工委制定印发了三项加强村级事务管理的规定、办法,既明确了各村(社区)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中应严格履行的程序和责任,又划定了不得逾越的红线,为村级事务正常有序开展戴上了“紧箍咒”。

“街道制度的规定和办法,对咱村里搞项目建设时人、财、物应该怎么用,不能怎么用,都有明确的规定,这规定已经写在了纸上,那咱就必须记在心里头,落实到行动上,特别是咱村又是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的试点村,咱的工作落实必须更加扎实有力,绝不能给街道抹黑!”良店子村党支部书记陈兆玉在村“两委”会上说道。

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进一步结合明察暗访、谈心谈话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村级监督管理,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用监督立规矩、用监督促发展,严防基层“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