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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危房改造补助款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9-13

“类某某纪法意识淡薄,以村民申请危房改造的程序不规范为由,私自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反了群众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希望全体党员和村‘两委’干部引以为戒,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9月10日,在蒙阴县桃墟镇某村党员大会上,镇纪委副书记王莹莹通报了该村党支部书记类某某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并对与会党员干部提出要求。

事情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接到县纪委交办的匿名举报信后,桃墟镇纪委成立核查组对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类某某涉嫌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进行核查,找到该村危房改造户了解情况。

“我于2012年年底向村里提交了危房改造申请,2013年建成并通过验收,从提交申请到建成验收都很顺利,但是没想到在领取补助款时费了点周折……好在现在补助款已经全额领取到位了。”村民陈某某向核查组介绍自家危房改造情况时,核查组的同志隐约感觉到,陈某某欲言又止,似有难言之隐。

“请你详细谈谈有关你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情况,在什么环节费了周折?”核查组成员追问道。

“我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是我自己找村书记要回来的!要不是2019年上级来我家排查危房改造情况时我看到补助款金额一栏写的是12500元,我还以为补助款就是2013年村书记给的2500元呢……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村书记也已经把剩余的10000元给了我,虽然迟了点,但我也不想再追究了。”陈某某向核查组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嘴上说不追究,但脸上却写着委屈。

“你放心,我们一定把事情查明白,绝不容许乡亲们的利益受到侵害!”核查组组长当场表明态度。

经查,陈某某作为桃墟镇2013年度危房改造户,享受国家补助资金7500元,地方补助资金5000元,补助款共计12500元。同时,银行转账记录显示,类某某在2019年向陈某某个人账户转了10000元钱。

在初核基础上,2021年7月27日,桃墟镇纪委对类某某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3年我代陈某某领取补助款后,自作主张将他的补助款扣留了10000元,直到2019年才还给他……我以为只要把补助款给了陈某某,就算迟点也不要紧,没想到这是犯错误的事,并可能将因此受到处分,教训太深刻了。”在镇纪委谈话室里,类某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8月24日,经研究,桃墟镇纪委给予类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村干部处在基层群众工作的最前沿,能在第一时间为群众服务的同时也更容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农村‘三资’管理、民生工程建设、惠农利民政策落实等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桃墟镇纪委书记张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