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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养老保险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8-30

“同志,俺来反映个事儿”近日,河东区汤头街道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涛拿着两张举报信来到街道纪工委信访室。

“大爷,先坐下来,有事慢慢说”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大爷坐下来。

“是这样的,我今年年满60周岁,按照国家养老保险政策,今年该办理养老保险领取手续了,我去咱街道人社所办业务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我有三年的养老保险欠缴了,现在办不了养老保险,得先补缴上才行,可是我明明记得我一年没落啊,你们得帮帮我”。黄大爷记表示养老保险交给村主任黄某任了,自己手里还有部分村干部开的养老保险的收据。

“您放心,我们一定尽快落实清楚情况,并向您及时反馈。”送走了黄大爷,街道纪工委立即召开了信访问题分析会。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条件的参保群众将保费统一交到村里,村里再统一上交到街道人社所。“养老保险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得马上调查清楚!”“村里究竟有没有将所有参保群众上交的养老保险保费全部交到街道人社所?”经过研究,街道纪工委决定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核查组先后调取了街道人社所养老保险系统导出的该村2015年至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和村会计保管的2015年至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以下简称缴费明细表),经过反复查找、对比,在两份明细表上都未发现黄某涛2015年和2016年的缴费记录;在村会计保管的2017年缴费明细表上发现,2017年12月黄某涛上交了3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但在该村上交给街道人社所的缴费明细表上却没有黄某涛的名字,这300元保费去了哪呢?核查组工作人员马上找到负责该工作的时任村主任黄某任进行谈话。

“当时收取养老保险时间紧,任务重,我们是分成两个组进行收取的,每个组两个人,一个人负责收钱,另一个人负责开单据,每个组每天晚上将收取的钱和所开的收据进行核对。在工作的最后,我们还核对了全村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条件的参保群众底子,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面对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出示的两份名单,黄某任努力回忆当时的情境。

“当时我们核对了全村所有符合条件参保的群众底子,发现还有个别人没交,村干部就分头去询问具体情况,当时是我通知的黄某涛,他后来把钱交给我,我把钱又交到会计那里”。

经核查,黄某涛没有缴纳2015年和2016年的养老保险保费。2017年12月,黄某任在收取黄某涛300元保费后,交给了会计,会计在手写的统计表上也有统计,但在录入养老保险系统时,因工作失误导致黄某涛的信息未录入,造成黄某涛2017年养老保险欠缴一年。黄某任作为该村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汤头街道纪工委对黄某任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退还黄某涛300元养老保险保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数额虽小,但却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汤头街道纪工委书记邵珠琨说,“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点对象,重点环节,为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