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村里发通知修建‘户户通’工程,号召村民集资捐款,结果过了半年也没修。7月份村里户户通修建没用到我们的集资款,但是这个钱咋一直不退?
2020年10月,兰陵县委组织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县委第七巡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村里集资修建“户户通”的问题。
巡察组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谈话了解、查看财务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到发现,2020年4月该村主持工作的村干部陈某收取了六十余户村民“户户通”集资款3万余元,后虽“户户通”工程修建并未使用村民集资款,但是集资款一直未退返。
巡察组随即与陈某进行谈话,在巡察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陈某如实交代将收取的3万余元“户户通”集资款用于偿还个人贷款,违纪违法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微腐败”本质上是公权力的私用和滥用,体现的是“微权力”的失控,腐败虽“微”,但祸害很“大”。近年来,兰陵县委巡察机构强化问题意识,靶向巡察,瞄准全过程,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巡察取得正风肃纪、取信于民的实在效果。
巡察前广泛收集被巡察村居的基本情况,县委巡察机构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全方位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及时汇总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抓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围绕“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巡察组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重点事,在对村级党组织巡察过程中着力发现惠农利民、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中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以及村民自治流于形式、乡村发展严重滞后等问题。
同时,为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兰陵县建立健全回访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公开曝光,打消被巡察党组织“一巡了之”“过关应付”等心态,确保巡视整改成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已累计回访被巡察村(社区)12个,现场督办问题26个。
“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只是‘体检’起点,而推进问题整改‘治好病’才是落脚点。”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兰陵县已完成对17个乡镇(街道)及下辖604个村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100%,发现问题10332个,并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