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村村南3座高压输电塔,明明占的村集体的地,村里却没有收入,这是怎么回事?”日前,费县探沂镇某村2名村民到镇纪委反映情况。
“这个问题线索涉及农村‘三资’管理,应该优先办理。”当天下午,镇纪委成立核查组,制定核查方案,开展初步核实。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和走访核实,高压输电塔背后的迷雾被拨开。
原来,根据国家电网安装高压输电塔的需要,前些年,国家电网费县分公司在某村村南安装了3座高压输电塔。经实地勘察测量后,国家电网费县分公司将8640元输电塔占地补偿款支付给该村。由于当时村内出纳会计空缺,补偿款由时任村书记孔某领取。孔某将一部分补偿款支付给了占地的村民,另一部分补偿款在未入村集体账目的情况下,支付了村零工款项。而这笔收入支出并未与新任会计进行交接,也未在村内予以公示,致使该笔款项成了脱离监管的“糊涂账”,直到核查组调查,这笔“神秘”的收支才得以重见“天日”。
“‘三资’管理问题是村里的大事,涉及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自家的账算明白了,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账外收支属于违纪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违纪责任。”弄清原由后,核查组负责人敦促村委尽快将当时的补偿收支情况予以公示并对相关账目进行整改,时任村支部书记孔某也受到了诫勉谈话处理。
“我确实在工作中存在疏忽和错误,回去我就在党员群众会议上向大家说明情况并积极配合整改。”孔某在接受完教育后,向核查组诚恳承诺道。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探沂镇纪委联合镇经管站,对全镇103个自然村报账员进行了廉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把好财务收支“第一关”,同时镇纪委紧盯村“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案例通报、集中培训等,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守护农村集体“家底”,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