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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靶向监督 推动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4-30

“高奶奶,脱贫摘帽后帮扶干部到家里来过吗?改造过的房子怎么样?家里的自来水通了吗?”

“乡里的扶贫干部经常来,以前享受的政策一项都没少,房屋改造后的质量也很好,现在拧开水龙头就有自来水,真是感谢党啊……”

日前,面对前来核实帮扶落实情况的沂水县圈里乡纪委工作人员,该乡贾姚庄村村民高京花笑着回答。

摘帽不是脱贫攻坚的终点。今年以来,为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持续发挥作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沂水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将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日常重点监督清单,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

为确保监督扎实有效,县纪委监委坚持“统一部署、分片包干、组内负责”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督查体系,成立了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的19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专项督查组。在监督中,采取“每月调度,定期研判”的工作机制,对各乡镇(街道)的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作风和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群众关心关注热点进行实地走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整改。

同时,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访村居、强监督、助振兴”大走访行动,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排查,有针对性地收集情况、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清单”“责任+问责”工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问题解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乡村振兴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地“走样”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监督执纪,从快从严处理。自专项督查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发现并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8个,处理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加强脱贫摘帽后的持续跟进监督,是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下一步我们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该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