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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无一失”的危房改造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3-17

“我以为只要把钱退了,就‘万无一失’了,没想到还是被发现,并因此受到处分,教训很深刻,以后要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绝不越雷池半步!”费县马庄镇南天井汪村支部书记孙某接过处分决定书时感慨地说。

事情源于四个月前,费县马庄镇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南天井汪村支部书记的妻子张某花曾进行过危房改造。

“是不是存在以权谋私?这么忠厚老实的一个人,又是如何瞒住所有人,通过审核的呢?”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核查组第一时间查阅了张某花的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发现申报材料中写着时任村支部书记孙某聚的“亲笔签名”,立即找来孙某聚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谈话与笔迹鉴定,发现孙某聚对此毫不知情,这其中定有“猫腻”,于是核查组便找来孙某进行谈话。

“老孙,这些申报材料是怎么回事?”

“这些材料是我一手操办的,因为我家老房子很旧,我当上主任以后,一时鬼迷心窍,就想着用家属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包括这些贫困证明、评议材料等都是我瞒着村里其他党员干部伪造的......”面对核查组拿出的申报材料,孙某倒也够坦白,承认了自己伪造材料的事实。

原来,2014年11月,孙某在担任南天井汪村村委主任时,因自家住房老旧,明知道自己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便以妻子张某花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为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故意瞒着其他党员干部,伪造了村委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为使房屋顺利通过验收,孙某亲自带着验收人员来到改造后的房屋,并事先安排好2名亲属,编造好说辞,蒙蔽验收人员,从而顺利通过验收。因时任村支部书记孙某聚恰巧不在村中,为尽快通过审批,便全程伪造了孙某聚的签名。就这样,孙某瞒过村、镇、县工作人员的审核、验收,为自己套取危房改造补贴11600元。

“五年前,镇上开展危房改造违规问题集中整治,我心里难安,想着与其东窗事发受处分,不如主动退钱免责罚,于是便将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款退回镇财政账户。”本以为“退钱免责”,不曾想大数据比对使其漏了端倪。孙某也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件事确实是我做的不对,乡亲们出于对我的信任推选我当村主任,而我没有想着为他们办实事,上任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办了个危房改造,实在是不应该,不应该呀!”在处分决定下达时,孙某也是悔不当初,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目前,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扶贫工作中截留套取、优亲厚友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些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伤了群众的心。”马庄镇纪委书记李文娟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完善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走村入户察访,严肃查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