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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以案促改 推动标本兼治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3-11

“今天宣布的处分决定中有我熟悉的人,也是我从事工作领域中的事,发生在自己身边,可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今后我一定更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好本职工作。”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开发区一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感慨道。

近年来,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综合运用下达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等方式将案件办结“终点”化为教育整改“起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

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量身打造”。“案件查办不是目的,小隐患背后隐藏的可能是大问题,不能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瞄准病根、祛除病灶。”纪工委委员王济永说到,“前期我们查处了一起因违反工作纪律问责的案件,究其原因还是制度的缺失、管理的漏洞,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向责任单位‘量身打造’了监察建议书,跟踪问效,及时发现监察建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责任单位积极整改,避免走过场、打折扣,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处分决定执行“现身说法”。“处分决定作出后,我们综合运用现场宣布、现场清退违纪违法款等方式,让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纸’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将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审查调查室主任宋玲说到,“除了宣读处分决定、摆明违纪违法事实、亮明处分依据,还结合受处分人员所在系统领域、从业种类、岗位特点等,剖析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员干部讲解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惩罚结果向预防转变,筑牢思想防线,标本兼治实现开发区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有的放矢”。“今年我们制定印发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办法》,根据所受处分性质、受处分人员类型等列出四类重点回访对象,对系统中的违纪违法人员名单进行筛选,有针对性的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了解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对涉及本人处分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帮助受处分人员打消顾虑、转变思想,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审理法规室主任刘衡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