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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全其美的“好事”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2-18

“我当时自认为做了件两全其美的‘好事’,现在看来就是自欺欺人。我作为村支部书记,自愿接受组织处理。”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证据,费县探沂镇旺山前村支部书记马某良交代了其违纪问题。

两个月前,费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移交的关于探沂镇旺山前村支部书记马某良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在调取相关证据时,四份秸秆禁烧零工款发放名单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部分时任村干部的名字也出现在了名单中,难道村干部领取了零工款?办案人员带着疑问,展开走访调查,发现名单中大部分人员为该村村干部近亲属,并且这些近亲属并未实际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办案人员找到村支部书记马某良。面对办案人员的提问,马某良一度表现的不以为然。

办案人员拿出了四份名单摆在他的面前,“这是俺们村发放的秸秆禁烧值班人员零工款名单,这些人都参与了工作。”马某良还是一口否认。

办案人员一方面加强取证工作,一方面对马某良进行思想教育。当所有证据都清晰可见时,马某良的心理防线也一点点被打破。

“俺村交通闭塞,集体经济薄弱,欠下了很多债务,直到2014年我担任村书记后,村里修了路,村民也慢慢富裕了,但是村集体没有收入,我就一直琢磨着怎么给村集体增收,偿还欠款。”马某良慢慢地敞开心扉。

“我听说镇里会根据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村里补助,当时我眼前一亮,认为终于可以有钱了,加上村干部在秸秆禁烧防火监测点上24小时执勤,想着都不容易,不能亏待了他们,我就召集村干部商议,以近亲属的名义申领零工款,反正也不发到个人手里,村干部们也就都同意了......”马某良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2015年至2017年,探沂镇旺山前马某良等7名村干部以其本人近亲属名义领取秸秆禁烧零工款72710元,其中62310元零工款并未发放给相关人员,而是由村会计王某兴以应付款的科目记录在集体账目上。剩余的10400元零工款支付了该村部分欠款。最终,马某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王某兴受到批评教育,同时该村对村集体账目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