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路灯亮了,真是太感谢巡察组的同志们了,快过年了,到处都亮堂堂的真好。”
村里的变化要从2020年11月份县委巡察一次走访说起。晚上7点多,兰陵县委第七巡察组在走访苍山街道某村时,发现村内路灯不亮,路上漆黑一片。
巡察组立刻与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经核实,2013年,村委花费74880元在村内主要干道上安装了36盏路灯,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安装电线,导致路灯一直闲置至今,不仅浪费了村集体资产,还影响了村两委和群众的关系,破坏了政府的形象。
巡察组立即对村两委成员提出了严肃批评,督促其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把电线接起来,让村里的路灯亮起来,确保村民安全出行。村两委当即表态会马上筹集资金,尽快解决路灯不亮的问题。
路灯亮了是巡察监督探头照亮群众家门口的生动写照。
2020年以来,兰陵县委巡察机构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属性,把巡察村居(社区)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的契合点,在巡察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巡、盯着问题改。
村居(社区)巡察从聚焦村干部履职尽责上着眼,从紧盯问题、聚焦热点上着手,从紧盯制度、聚焦治本上着力,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为抓手,以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围绕困扰乡村振兴的短板开展“会诊”。
为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巡察实效,巡察组充分运用立行立改的工作方法,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按程序及时移交乡镇党委和村党总支督促抓好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向乡镇党委和被巡察村居(社区)党组织反馈,由乡镇党委督促和指导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路灯亮不亮,不仅是民生问题,也照出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路灯成了摆设,是典型的面子工程!我们开展村居(社区)巡察,目的就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使党的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以村居(社区)整体工作的提升助推乡村振兴。”兰陵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