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已经辞职,为什么还领工资,这是不是在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其性质恶劣与贪污还有什么区别……”日前,在河东区汤河镇纪委接访室里,举报村民情绪激动,一口咬定该村已离任村干部吕某冒领了6个月工资。
面对情绪如此激动的举报人,汤河镇纪委书记刘月震安抚好其情绪,详细了解了反映的具体问题,与举报村民按照实名举报程序确认了举报事项,并表示一定查清此事,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究竟事实怎样?汤河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分别去镇组织办和镇财经服务中心调查该名村干部的辞职信息和工资发放情况。
调查发现,汤河镇党委于2017年3月收到了该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并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其工资于同年5月执行停发。与此同时,汤河镇财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村干部工资发放系统比对核实,吕某确实于当年5月份停发了工资,不存在冒领6个月工资的情况。
查清事实后,汤河镇纪委工作人员及时调取了两个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在与举报村民的第二次见面中,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向其反馈了调查结果,并出示了相关证明材料。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举报村民对自己的误会表示了歉意,并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随着案件的结束,核查组对此事进行了总结,认为误会的产生是由于该村在村级事务公开方面做的不到位导致,如果及时在党员会等会议上将情况讲明白,让大家知晓真实情况,或许就不会出现类似因误会产生的信访问题。
“提高村级事务公开度和透明度不仅是新形势下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也是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真正落实好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的需要。”镇纪委书记刘月震在与核查组的同事讨论时说道。
为避免类似信访问题再次发生,镇纪委督促该村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实效,将每月发生的重大事项、文件信息、扶贫救济、低保审批、危房改造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村务公示及时上墙,实现清集体“家底”,亮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
“我们发挥出村务监督员贴近监督的优势,由其不定时对村务公开日常运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每月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村务公开做到真正透明、不流于形式。”镇纪委书记刘月震说。
“这段时间村里公开的内容我们做得都很规范,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会上及时公布村里发生的变化,搞了什么项目,上级拨了多少钱,钱用到哪些地方,让人一看就明白。更重要的是减少了村民对村干部的误会,村干部和村民的心贴得更紧了。”该村支部书记兴致勃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