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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太平街道:危房改造“不能乱改”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15

“经过调查,朱某申请危房改造时是低保户,房子改造前是土坯草房结构,但当时其女儿已经是公职人员,不符合申请标准,且翻盖的房屋建筑面积明显超出危房改造面积标准,这说明该村的支部书记杨某在危房改造验收过程中,对建设标准监管不严,工作流于形式,建议对其立案审查。”太平街道纪工委书记郭沛强在组务会上说。

为了让农民们都能够居住在安全的住房中,也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贫困家庭的建房难题,降低农民的建房支出,国家出台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但是,该案中,村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申请把关不严,对建设标准监管不严,这都与国家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因此,必须坚决禁止和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应该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民本意识,要时刻把公平正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

针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纪工委书记郭沛强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力求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及时消除隐患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并且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查处危房改造案件共涉及党员干部6人,其中1人因危险驾驶罪开除党籍,2人已立案审查,3人给予提醒谈话,共追回资金77768元。下一步,太平街道纪工委将通过实地走访、入户暗访、个别抽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检查,认真测量改造面积,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则并规范逐户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