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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巡审”联动监督 促村级财务清爽干净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1-30

“上次巡察组交审计组印证的问题已核实,高庄镇拐棒峪村农电改造筹资5万元未上交经管站代管,直接用于支付工程费用,坐收坐支。”沂水县巡审联动工作小组会上,审计组长介绍了巡察组交办问题的印证结果。

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巡察+审计”联动监督机制,将巡察政治监督与审计经济监督有效对接,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实现职能优势互补,合力治理村级“微腐败”,增强基层财务治理实效。

“在查村级账务方面,巡察组的力量相对比较薄弱,而对审计人员来说则是得心应手,‘巡审’联动督查更容易产生良好效果。”县委巡察办主任张贵鹏说。巡审联动把巡察干部从查阅大量财务资料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深入村组、群众,能更好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乡镇和村(社区)抓好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落实。

该县建立巡审联动分工融合机制和每日会商机制。进驻每个村时,巡察组与审计组分别进行专业审查,并坚持每天会商,互通情况,工作中相互印证问题。遇到疑似问题线索或确定需要延伸了解的事项,双方随机展开联合审查,统一安排人员延伸调查。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廉政风险,加强对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审查,着力发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

同时,加强对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察,畅通群众诉求举报通道,并及时公布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巡察成果和审计结果,由乡镇经管站指导和帮助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社区),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使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合作,坚持巡察、审计两股力量相互支撑,激发两者的叠加效应,精准靶向治理基层‘微腐败’。”沂水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兰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