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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不亮的路灯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1-20

“这都几点了,天都这么黑了,怎么咱村的路灯还不亮啊?”晚上7点多,兰陵县委第七巡察组在走访苍山街道某村时,发现村内路灯不亮,路上漆黑一片。

听到有人询问路灯的情况,村民们纷纷向巡察组反映情况:“俺村的路灯安了好多年了,从来没亮过,晚上黑灯瞎火的,都不敢出门。”“这路灯就没安装过电线,就是摆设!”

民生问题无小事,巡察组立刻与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经核实,2013年,村委花费74880元在村内主要干道上安装了36盏路灯,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安装电线,导致路灯一直闲置至今,不仅浪费了村集体资产,还影响了村两委和群众的关系,破坏了政府的形象。

“路灯亮不亮,不仅是民生问题,也照出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路灯成了摆设,是典型的面子工程!”巡察组立即对村两委成员提出了严肃批评,督促其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要立即采取措施,把电线接起来,让村里的路灯亮起来,村民才能安全出行”。村两委立即表态要尽快筹集资金,马上解决路灯不亮的问题。

民生问题无小事,留心处处皆民生。兰陵县委巡察组将漠视群众诉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在巡察中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直奔现场进行明察暗访,通过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等形式,把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最美的风景是群众笑脸,群众满意是最好的‘民生答卷’,心里装不下群众,也就点不亮路灯。巡察工作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把群众的诉求转化成为民务实的具体行动,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兰陵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