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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三抓三促”做深做细以案促改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3

“追责问责不是目的,回到‘事故现场’剖析原因,把案件教训说深说透,让每名党员干部真正从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示警,才能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在临沭县人社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上,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长何宗骞说。

近年来,临沭县纪委监委始终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枢纽工程”,对查办的案件,坚持抓教育、抓整改、抓提升,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治本作用。

抓回访教育、促思想转变。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出台《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定期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再回访、再教育,全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错误的表现等情况,对存在错误认识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对压力大、情绪低落的,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卸下包袱;对受处分后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敲响警钟。目前,已对15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抓检视剖析、促反思整改。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才是关键。一方面,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深刻反思案发原因,找准病根、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机制漏洞。今年以来,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8份,提出意见建议111条。另一方面,在全市率先开展政治生态监督调研工作,首批选取10个经济社会发展职能部门,精准“把脉”、靶向“治疗”,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梳理出14个共性问题,以下发通知的方式,推动全县面上自查整改。

抓一案双查、促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多查”要求,深挖案件背后责任落实不力等因素,在查办案件同时倒查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抓住案件背后责任这个根本“源头”,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从而推动个案整改、深化以案促改。今年来,共实施党内问责11起,问责党组织12个,问责党员干部16人,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案件不是办完就一了了之,而是要拉长链条,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只有把‘病根’找准了、原因分析透了,才能对症下药,把漏洞堵好、制度建好,有效遏制增量。”临沭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