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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大田庄乡:当好农村“三资”守门人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8

“作为村干部不能对村里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藏着掖着,一定要做到及时公开,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集体作出决策,让群众知情,才能让自己安心。”在听了费县大田庄乡峨山村负责人王某玉典型案例通报后,该乡西渐富村书记张正列感慨地说。

今年5月,费县大田庄乡纪委对峨山村浇地管道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发现2019年该村在没有经过村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村负责人王某玉将浇地管道项目交由王某杰管理,浇地所得水费、人工费用、电费、管道维修等相关费用均由王某杰个人管理,且相关账目混乱,相关费用也没有及时交乡经管站代管。2020年9月,王某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查处峨山村负责人王某玉违纪问题后,乡纪委对案件进行剖析,发现此案件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使用问题,要求作为典型案例在农村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通报,举一反三。

乡纪委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深挖违纪违法问题根源,向经管站、民政所等职能部门提出改进管理、健全机制建议。乡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在收到建议书后,对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补充完善了三资管理办法等。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乡纪委大力推进‘以案三促”,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守初心、担使命,使每一名村干部都能履职尽责,成为农村三资管理的明白人。”该乡纪委书记陈庆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