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勤柱作为石河村党支部委员兼石河后庄村负责人,利用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且账目管理混乱,群众反响很大,强烈要求查处”。不久前,临沭县玉山镇纪委接到了一封群众实名举报信。
“扶贫领域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丝一毫都不容侵占挪用,必须严肃查处……”接到群众举报后,玉山镇纪委立即成立问题调查组,一路从镇扶贫办调取石河后庄村扶贫项目资料,查阅该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另一路到扶贫项目现场实地调查。
在石河后庄村桃树种植项目现场,调查组发现桃树缺乏后期管护,苗木成活率很低。与此同时,查阅资料的同志发现,石河后庄村2014年桃树种植扶贫项目中,出现了修建村东小广场、修建塘坝等开支;2016年度养鸡场扶贫项目,有2笔共计48615元扶贫款,用于为惠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支付建设商务平台和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用,而该合作社的负责人不是别人,就是张勤柱自己。
“2014年扶贫资金项目使用与实施方案严重不符,2016年度的扶贫项目资金,为什么被用来给你的合作社支付费用?”面对调查组的质问,张勤柱知道纸已包不住火,便将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和合作社经营谋利的事实和盘托出。
经查,在实施石河后庄村2014年、2016年扶贫项目时,张勤柱擅自改变扶贫专项资金用途,先后多次违规挪用共计130876.4元用于村集体修建生产路、广场等支出;在实施2016年扶贫项目时,两次挪用共计48615元扶贫款用于营利性活动。由于张擅自挪用扶贫项目专项资金,该村扶贫项目收益甚微,严重侵蚀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张勤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