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是扶贫领域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比较强,你们初核后咱再碰碰头,对案件事实、性质认定和处置方式等再探讨再分析……”7月13日,在罗庄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例行问题线索研判会上,受邀参加的案件审理室主任张维华提出。
参加问题线索剖析会,是罗庄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加强与纪检监察室沟通,做实审理前置的一种常见工作方式。
今年以来,罗庄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扶贫、扫黑除恶、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复杂案件的审理,主动改变以往“坐等”审理工作方式,前置审理端口,从问题线索研判会开始全程介入,助力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实践中,我们既在事实认定、证据链梳理、适用纪法条款等方面提供指导协助,也在办案程序上把关,确保实体程序双规范。”张维华介绍,他们在全程介入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一方面严把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办案人员是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查办案件,把好程序关。另一方面,聚焦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量纪范围等,加大指导力度,把好实体关,确保每一个案子程序规范、实体恰当。
同时,针对单位近两年新考录工作人员较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街镇纪检监察干部遇到案子“难以下手”等现实情况,案件审理室配合委机关以专题授课、案件评查、实践指导等形式,在案件审查调查程序、证据采集规范、谈话笔录制作、案件事实认定、案件卷宗整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剖析和指导,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化解影响办案质量难题。
“审理前置‘双把关’,有效助推了案件质效提升,今年以来立案审查调查的173件案件,审理后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0人次,目前无一申诉、复查案件。”谈及审理前置的作用,分管案件办理的罗庄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邱照海肯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