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风采 > 正文

河东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2

“条款引用不准确、不全面,证据收集和固定存在瑕疵……”

“笔录制作不规范,谈话内容多处雷同……”

这是在河东区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现场,评查组人员对抽查案件“一针见血”点明问题,“揭短亮丑”直指要害的一幕。

近日,河东区纪委监委以提升案件质量为主线开展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次评查活动由案件审理室牵头,4个纪检监察室和11镇街纪(工)委组成2个评查组,以纪检监察室互评、镇街纪(工)委互评的方式,对评选出的30起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其中本级自办案件8起,镇街纪(工)委办理案件22起),最终评选出一等优质案件4个,二等优质案件10个,三等优质案件16件。

做好规定动作,明确评查标准。案件评查前,专门召开业务培训会,下发《全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并全面解读该评查工作标准,要求各评查组严格参照标准的“硬杠杠”,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7个类别进行评定。

突出评查重点,细化评查流程。评查组在查看案卷过程中,重点从审查调查环节是否存在取证不到位、文书不规范、程序不合规,在审理环节是否存在阅卷笔录制作不规范、案件审理超期等方面查找问题。实行集中点评,由审理室会同评审组成员召开案件质量集中评审会议,现场观摩各办案单位的案件卷宗,进行面对面点评,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归纳汇总反馈,审理室依据检查情况和集中点评结果,将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向评查组书面反馈,同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确保7日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归档。

强化结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对评定为一等奖的案件,由办案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并将承办的案卷作为范本参考学习;对于评定为“瑕疵”的案件,办案人员需做出情况说明,按程序进行纠正。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查找制度方面的漏洞,健全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审理工作制度化、文书档案规范化。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及执纪审查等业务能力,推动河东区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能力、案件质量双提升双过硬。”区监委委员庄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