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们学校在退《自主学习与探究》代收款时,只让学生签字,没有退款,现在我都毕业了,我们的代收款去哪了?”
2020年2月,平邑县纪委监委接到省委第六巡视组转交的网络举报,信中反映平邑县某某中学校长贾某克扣学生书本代收款。平邑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迅速组成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恰逢疫情期间,找知情人谈话了解情况是不妥当的,这让核查组同志犯了难,在无法谈话的情况下这个案件应该怎么突破?在经过几番讨论后,核查组决定另辟蹊径,直接从相关证据入手。方案定下来后,核查组成员立即赴县教体局调取《自主学习与探究》退款单据等书证材料。在厚厚的档案资料中,终于查找到该中学在2018年退代收款的清单。按照以往多退少补的惯例,结算时需要退还某某中学《自主学习与探究》等教辅材料款439名学生共计13192.6元。经调查,县教育局将上述13192.6元已按照规定拨付给该中学,附件显示每个学生在退款单上也都签字按了手印。
核查组工作人员心里起了疑惑,钱已经拨付了,学生也都在退款单上签了字了,为什么举报人说没有收到退款呢?经进一步核查,这才发现背后的隐情,这个贾校长,可是真大胆啊。
2018年春天,时任某某中学校长的贾某把初三年级主任孙某某叫到办公室,交代道:“你们这届学生就要毕业了,应该给学校做点贡献,代收款就别退给学生了,买点石桌子捐赠给学校吧。”
为顺利将上述代收款从教体局领回来,贾某遂安排学生在退款单据上签字按手印造假。2018年5月,贾某安排孙某某等用其中的9150元购买了石桌子、石凳子,其余款项放在自己办公室留存;直到2019年11月,贾某要调离该中学的前一天,又将剩余的4042.6元退给了各班班主任,安排班主任退给学生。这下老师们可犯了难,连当初初一的那批学生们都毕业了,他们把钱退给谁去,这烫手的“山芋”真不好处理。
案件查到这里,总算是有了结果。2020年6月,贾某因违反群众纪律被中共平邑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学校是一片‘净土’,教师就是树人育人的‘园丁’,思想上、行为上必须以身作则,绝不允许藏污纳垢。”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赵红谈到该案时如是说。
为达到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向县教体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县教体局的日常监督力度,要求县教体局限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堵住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