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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干了“好事”,咋还挨了处分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20

“李书记,我们村书记明明给村集体干了一件好事,怎么还挨了处分了呢?”这天一大早,李庄镇纪委书记李林刚打开办公室的大门,几位气冲冲的党员就跟着走了进来。

原来在前不久,该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2015年该村建设学校征地时,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虚报征地面积,套取补偿款,并提供了详细的被征地人员名单。

镇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但是通过与证人谈话和暗访,核查组发现名单上的这些人实际领取的补偿款与该村账目上的基本一致,并没有什么异常。“难道这是一起不实举报?”核查组不禁产生了疑问。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那么我们不妨换个思路。请国土部门实地测量一下学校的实际占地面积,与村里上报的征地面积对比一下,看看有没有问题。”通过集体讨论,核查组调整思路,迅速查实了李某虚报征地面积,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违纪事实。

“因为我们村集体收入有限,这么多年一直通过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村内开支。2015年村内贷款本息达到十余万,还款压力正大时,正好赶上镇里在我们村建设小学,需要征收我们村的土地。我就利用了职务便利,虚报了征地面积,套取补偿款用于偿还贷款。在我们村部分党员看来,我做的是一件‘好事’。”面对摆在面前的证据,李某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过程。

2020年7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起初我感觉套取补偿款是给村里干‘好事’,反正也不是我个人侵占,觉得问题不大。现在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给村里做好事绝不能违纪违法,我接受组织的处理。”在拿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那一刻,李某懊悔地说道。

“党员干部不要自以为‘无私无畏’,给村集体谋取利益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作为党员,要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一言一行都不能触碰‘红线’。”镇纪委书记李林向来访的党员耐心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