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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不能“眼红”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17

“杜某,你为什么要用你妻子和儿子的名字,冒名领取村里的防火补助和打扫卫生补助?”

“我对象和我儿子没有参与村集体的工作,活都是我干的,但是经管站有规定,村干部不能领取这些补助。看着别人都能领,我一时眼红了,觉得数目也不大,就抱着侥幸心理给领了。”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摆在自己眼前的银行流水,某村党支部书记杜某悔恨地说道。

2020年3月,泉源镇党委接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部分村干部存在违规领取补助款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镇纪委联合镇经管站对全镇村干部违规领取补助的问题展开了全面专项检查。杜某违规冒领村级补助的问题就是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

经过本次专项检查,检查组共收缴违规领取的补助款7万余元,立案3人,诫勉谈话1人,有力整治了村干部的“微腐败”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冒名领钱已经成为一些村干部违规领取补助的‘土办法’。不少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就是从‘羡慕’‘眼红’开始的。”镇纪委工作人员介绍道。

为有效警示、震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专项检查组专门召开整改会议,要求村干部对违规领取补助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有违规领取行为的及时上报检查组备案并在1周内完成整改。在村干部自查自纠后,调查组对全镇账簿进行再次清查,对发现的村干部违规领取补助的行为进行梳理汇总,上报镇主要领导后反馈给社区,要求社区督促村干部及时整改。最后,对照村干部自查和整改情况,镇纪委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违规领取补助款数额较大的村干部给予相应处理。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对全镇村集体账目进行全面检查,除查违规领取补助外,重点查看白条入账、收支不记账、公款吃喝等问题,确保从账上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从钱上严管村干部的一举一动,不让村干部们“眼红”,动集体财产的歪脑筋。”泉源镇纪委书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