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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再过都不为过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8

“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官方权威的社会保险系统,它显示的数据怎么可能出错?”面对河东区凤凰岭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的突然“拜访”,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王主任不解地说。

事情要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纪工委前不久收到的问题线索说起。经河东区人社局反馈,党员付某某于2015年2月至2019年10月存在涉嫌违规领取养老金50093.68元的问题,凤凰岭街道纪工委当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查证。

经调取资料、实地走访、多方谈话,核查组初步了解到付某某系原河东区某乡镇工作人员,钻了法律的“空子”办理了重复户口,2010年9月用“闲置”的户口到郯城县人社局保险窗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2014年2月“闲置”户口被注销,2015年1月付某某在郯城办理了退休手续,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针对核查组掌握的情况,凤凰岭街道纪工委书记陈明勇仔细翻阅初核材料,发现核查组没有调取付某某领取养老金的银行交易流水明细,要求核查组同志立刻补充相关材料。但是,核查组工作人员出现了意见分歧,认为养老金50093.68元是由河东区人社局和郯城县人社局2家单位共同核实认定的,数据肯定是无误的。

“认为没有问题不一定就真的没有问题,审查调查要细致入微,要以证据说话。”凤凰岭街道纪工委书记陈明勇严肃的说。

在调取银行流水后,核查组经仔细核对,发现付某某竟然领取了51719.68元的养老金,这和之前认定的50093.68元相差1626元。这中间怎么还有差额?带着疑问,核查组马不停蹄赶到郯城县人社局,再次核对付某某领取的养老金,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原来,1626元是全省统一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后补发的养老金(2016年9月954元和2017年8月672元),由于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导致这1626元在系统上未能显示。但是,补发的1626元实际被打到付某某的银行卡里。

2020年4月16日,经凤凰岭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付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在此之前付某某已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51719.68元退还至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1626元数额虽不大却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严谨细致工作作风的一种体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公信力,交上让党和人民满意的优秀答卷。”凤凰岭街道纪工委书记陈明勇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