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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为派出街镇纪(工)委监察室配备公务用车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5

7月15日,罗庄区纪委监委举行街镇纪(工)委监察室公务用车集中交付仪式。

仪式前,8个街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街镇纪(工)委监察室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签订《街镇纪(工)委监察室公务车辆规范使用承诺书》。仪式上,罗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陈艳磊对用车纪律、车辆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对更好发挥公务用车作用,深化街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推动街镇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殷切期望。

“给镇街纪(工)委监察室配备公务用车,既为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交通保障,也为镇街纪检监察人员提供了安全保障,充分体现了对基层的关心关爱,我们一定再接再厉,再创新业绩。”仪式结束后,领到新能源汽车钥匙的镇街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纷纷表示。

据悉,此次公务用车是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罗庄区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配备,交付后,车辆的日常管理由街镇纪(工)委监察室负责,优先保障办案用车,相关费用由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各街镇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派出街镇监察室配备公务用车,是罗庄区纪委监委在前期配强人员、配齐办公设施、完善规章制度等基础上,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深化派出街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的又一举措。”陈艳磊表示,这一全市率先举措,将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街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