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涉及面广,案情复杂,加之我镇纪委办案人员少、力量弱,导致此案件迟迟推进不下去。恰逢此时,县纪委监委成立了纪检监察协作区,我及时申请将此案纳入协作区办理,通过协作办案,很快此案办结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执纪效果。”郯城县胜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倪振兴颇有感触地说。
针对乡镇基层办案力量弱、办案水平低、办案质量差等问题,郯城县纪委监委探索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县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划分为马头、李庄、归昌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全力打造基层协作联动办案平台,推动监督执纪力量向基层延伸。
每个协作区实行组长负责制,由1名县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担任协作区组长,负责协作区全面工作。各协作区整合辖区单位人员力量,建立协作区人才库,配备专职办案工作人员8名,实行集中办公、动态管理。
“原来各乡镇独自办案,力量分散,效率不高,,比较依赖委机关的几个纪检监察室,严重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效。现在有了协作区办案机制,办案质效明显提高。”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玉亮说道。
纪检监察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委统筹规划、分工指导,致力于形成“基层协作互助、上下协调配合、资源互通共享”的良好格局。根据反映问题线索复杂程度,按照“自行办”、“交叉办”、“提级办”等方式分类处置,提高查办效率。简单的线索或信访件由所在乡镇纪委自行查办;较为复杂、本乡镇不便办理的指定给协作区内办案组交叉办理;问题线索重大复杂、信访举报强烈的重大案件,由协作区提级办理统筹。今年以来,3个协作区共处置立案12件,结案11件,处分11人。
“纪检监察协作区的建立,解决了乡镇基层办案难的问题,是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的有益探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协作办案模式,通过形成合力,集中化解一批线索和信访,帮助乡镇纪委解决问题,锻炼队伍。”郯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