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我在工作中一定要学深弄懂,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规程,严格精准执行。”沂水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徐柳在参加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研讨后说到。
今年以来,沂水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方法,以“四式”创新培训法为抓手,有力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着力提升干部实战能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近期,我们以派驻机构、机关部室、巡察办(组)为单元,组织开展‘开放式’研学,完善纪检干部知识结构。”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段会立介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作为重点内容,以日常自学和每周五集体研讨的形式开展交流学习,并根据培训学习内容每月开展自测。目前,共开展培训学习2轮132人。
“全员式”轮训中,借助全省监督检查业务研修班、宣传教育视频培训班和全县纪检监察网评写作沙龙3期培训,按照业务分组有计划地安排全体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实现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全覆盖。
“集中式”培训则改变以往“面面俱到”、“单一授课”的方式,根据乡镇纪委日常工作短板,特设信访举报、初步核实、党风政风监督、队伍建设等课程,邀请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做专题辅导,并组织乡镇逐个开展亮点工作展示、分组研讨交流,体现丰富性、针对性、实战性。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专业性、纪律性强的特点,我县积极推荐1名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进行‘跟班式’锻炼,同时抽调乡镇纪委年轻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参与实践锻炼,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谢洪福介绍。今年以来,先后安排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监委跟班办案、业务学习等30人次,提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聚焦主业,创新纪检干部培训模式,不断加大自身建设,积极‘补钙充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谢洪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