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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压实主体责任 抓实谈话提醒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0

近年来,沂南县纪委监委突出“自己人”特点,把监督挺在前面,委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打好“预防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谈话过程中注意引导机关干部认真检视,加强自律,由分管副书记、常委对各室主任、副主任及重点人员进行一次谈话提醒,进一步把谈话提醒工作推向深入。

主要领导亲自抓谈话提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纪祥同志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经常谈话提醒,才能避免走错走远。刘纪祥同志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至少二次的谈心谈话,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谈话提醒,既严肃指出问题,又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引导大家正确面对问题,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干好工作。在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上指出,要始终保持谦抑品格,“挺起腰板”监督,“夹着尾巴”做人,决不能居高临下、口大气粗,决不能耀武扬威、目中无人。

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县纪委制定了《关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机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扛在肩上。按照刘纪祥同志批示要求,委领导对分管的主任、副主任以及重点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有的委领导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身份特殊,在别人看来,我们的室主任、甚至我们具体经办的同志权力也不小。既然如此,就要懂得这是把双刃剑的道理。别人越是看重我们,我们越不能昏昏然、飘飘然。要求要对标纪律规矩,切记不踩红线;严格修身律己,自觉看齐高线;培养健康情趣,不留可乘之机。有的委领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一个清醒的人、一个投入的人、一个奉献的人、一个守正的人。通过耐心细致、语重心长的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委机关干部及时纠正行为偏差,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干部监督部门强化组织协调。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进行分析,找出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供委领导在工作中参考,有的放矢地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信访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监督室一般交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受到处理的干部,干部监督室及时将案情向分管领导通报,并请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诫勉谈话也请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切实帮助干部端正思想认识,校准行为偏差。干部监督室还会同组织部、机关党委等单位将谈话提醒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汇总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谈话提醒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是加强干部监督的有效方式。工作开展以来,委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有的委领导谈到,对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本身就是自己的分内之事,希望干部监督室及时通报情况,协助加强分管领域干部监督工作。委机关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明显增强,有的干部谈到,谈话提醒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心爱护,有利于帮助自己更好地检视问题、加强自律。今年以来反映委机关干部的信访举报也明显下降,谈话提醒工作效果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