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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小小《处分法》,学出“大智慧”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3

《政务处分法》发布以来,平邑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印制“口袋书”,分发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一时间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掀起了学习《政务处分法》的热潮。

“《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对《监察法》原则规定的具体化。《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将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无缝衔接,最大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破除了以往监督的‘死角’和‘盲区’,让所有公职人员都能识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管住干部手脚。”县纪委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昌伟谈到。

“《政务处分法》不仅要相关业务科室好好学习,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乃至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应该好好学习,业务人员只有把它看懂、学透,才有利于工作开展。对普通公职人员来说,只有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才能规避违纪违规风险,自觉遵纪守法。”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赵红谈到。

“《政务处分法》是一部与公职人员息息相关的法律,通过此次集体学习,加深了我对《政务处分法》的认识和掌握。在今后工作、生活中将严格对照,做到知行合一,依法履职尽责、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仲村镇纪委副书记季新凯说到。

下一步,平邑县纪委监委将适时组织对《政务处分法》的集中学习,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