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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三项措施做实做细特约监察员人选考察工作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07

“作为区人大代表和民主党派成员,我非常愿意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贡献一份力量......”6月29日,罗庄区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考察人选、临沂花木博览城总经理韩丽彬在考察谈话中表示。

考察谈话,是罗庄区纪委监委考察特约监察员人选的重要方式之一。为做好特约监察员人选考察工作,罗庄区纪委监委制定《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方案》,严格程序、严把质量,采取现场谈、深入查、集体议的方式,对各部门推荐的特约监察员人选进行多维度考察,确保考察工作客观真实、符合要求。

现场谈谈出优缺长短。从党风、组织、干部监督等部室抽调人员组成4个考察小组,到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人选同事见面,了解推荐人选思想状况、日常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与推荐人选本人见面,听其介绍学习工作体会和对特约监察员工作的认识等,充分了解其优缺长短和个人意愿。

深入查查明真实情况。与人选推荐部门和组织、政法、人社等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密切配合,联合审查档案材料,仔细核对资格条件,查明推荐人选及其近亲属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如实记录、力求全面,一人一档形成考察材料,立体描绘出推荐人选真实“画像”。

集体议议出合适人选。各考察小组完成考察后,召开小组会议,综合考虑现场谈和深入查的情况,严格对照选聘标准,对本组考察的特约监察员人选逐人过筛、逐个讨论,集体研究确定建议人选,上报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最后受聘“上岗”的特约监察员均符合选聘要求。

“选聘特约监察员,一方面可以拓宽监督渠道,另一方面则可以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接受外部监督,”罗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陈艳磊表示,“选聘工作结束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罗庄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助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