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咱学了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政务处分的种类适用前半部分,今天利用‘晨读课堂’学习后半部分……”6月23日早上,罗庄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在室主任王文祥带领下,逐条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不只是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各个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也都在基本相同时间组织学习。
“开设‘晨读课堂’,以各部室、派驻组为单位,每天利用早晨半小时左右时间集体学习政务处分法,是我们学习政务处分法的一项措施。”罗庄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务处分法后,罗庄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拟定了开设“晨读课堂”相互交流学、纳入纪检监察应知应会学习平台随时随地学、制作课件集中授课学等多种形式学习计划,并于6月21日将政务处分法翻印成册,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熟悉政务处分法提供条件。
“晨读课堂”采用一人领读、释义条文,对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讨论交流学习的形式。对于经讨论仍难以理解把握或存有疑惑的条文,由专人记录、整理,提交至案件审理室,能给予答疑释惑的及时帮助消除,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请教,尽快消除理解障碍,确保全员在第一时间内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全法,为顺利贯彻执行政务处分法打好基础。
同时,抽调审理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小组,对照新通过的法律与先前的暂行规定,以及学习中的疑点难点制作课件进行集中授课辅导,把政务处分法主要内容纳入线上应知应会学习内容,组织大家随时随地学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员熟悉把握、准确适用政务处分法能力水平。
“今后,我们将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真正学习好、掌握好、执行好政务处分法,不断提升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罗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艳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