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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让特约监察员履职没有“后顾之忧”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15

“你好,赵主任,我是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的小孙。这周五下午要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述职评议会议,现邀请您来参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小孙给特约监察员赵青致电,邀请其参加纪检监察系统述职评议活动。

自特约监察员制度实施以来,平邑县纪委监委着力探索真正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的“路子”,谋篇布局、提前谋划,制定2020年平邑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总体思路和《2020年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特约监察员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及方式、保障措施等,分解任务到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确保全力配合好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发挥好特约监察员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作用。

“特约监察员是反腐倡廉的‘监督哨’、干部监督的‘显微镜’、上传下达的‘连接桥’。相关科室要全力配合好特约监察员工作,为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让特约监察员履职没有‘后顾之忧’。”平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平邑县纪委监委着力加强服务管理,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创造条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特约监察员通报县纪委监委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对特约监察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对特约监察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特约监察员履职过程中必要的、合理的支出予以保障,对特约监察员履职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加强与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沟通,了解其工作、思想情况,反馈特约监察员履职情况。建立年度履职台账,汇总特约监察员参加活动、履职情况。年底组织特约监察员向县监委书面述职,对履职不到位、自律不严格的,及时批评提醒、督促改正。

“特约监察员是纪检监察队伍中的‘特殊部队’,虽然不是‘正规军’,但依然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重要的一支力量,它不仅承担了部分纪检监察职能,最重要的是承担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职能,是照亮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盏‘灯’。”平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