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们拿来的案卷材料看,这个案子尚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需要进一步调查、补证。”
“这个案子情况比较复杂,调查困难和阻力大,我们将协助乡纪委共同办理……”
日前,郯城县泉源乡就一起复杂案件向县纪委请求协助,分析研判后,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由纪检监察室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在共同努力下,被核查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和行为,审查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针对监督范围扩大以及乡镇纪委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办案水平有限、人情干扰严重等困局,郯城县以协同作战为工作导向,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配置,聚指成拳,形成合力,有效破解基层监督执纪“瓶颈”。
协作驱动,整合办案力量。在纪检监察室工作联系乡镇划分基础上,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便于协作原则,郯城县将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分管审查调查的副书记负总责,每个协作区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明确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负责具体办案业务指导,构建区域内纵向调度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运行格局。
明确范围,提升案件质效。下发《郯城县纪委监委办案协作区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将矛盾激烈的越级信访案件、案情复杂且乡镇无法独立查办案件、业务指导案件、回避办理案件和指定办理案件等五类案件列为办理范围。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周1次组长办公会议,每月1次问题线索分析排查会议,每季度1次协作区工作调度会议,对协作区纪律审查工作进度进行安排部署,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
学习促动,增强实战能力。利用协同办案、异地交叉办案、以上带下、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业务培训、人才培养等多种方式,把协作区打造成理论学习的平台、业务培训的平台、监督检查的平台、疑难复杂信访件集体会商的平台、合作办案的平台。“参加协作区办案后,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可以直接请办案骨干‘把脉会诊’,有了他们的全程指导,我感觉实战能力提升较快,办案底气更足了。”郯城县红花镇新入职纪检干部马俊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