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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好锄头”才能“犁好地”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09

“对于我一个纪检‘新兵’来说,尽快熟悉业务,完成角色转换,承担好本职工作是首要任务,这次培训就像一场‘及时雨’。”4月9日至10日,全省召开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应用培训班,平邑县纪委监委去年新遴选的信访室科员韩振明在培训名单上没有报他的名字的情况下,主动“选修”了培训课程。

本次培训班为期两天,采取在线直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主要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部署应用工作要求,讲解处置子平台问题线索签收、分办、流转、督办、反馈各项功能等。平邑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每一次培训机会我都非常珍惜,培训就是给我们‘浇水’‘施肥’,帮助我们尽快成长为业务能手,在工作上不拖其他同志后腿。”第五纪检监察室科员王明月是一名“95后”,在谈到培训时这样说。

今年正式复工以来,平邑县纪委监委积极谋划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着力强化补齐短板,加强基础知识培训和履职能力培训;坚持分类精准培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需求,有效开展专业化、层次化的培训;持续推进培训创新,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

平邑县纪委监委注重培训方式的多样性,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岗位“大练兵”“大比武”、个人自学与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灵活开展教育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做到应训必训。开创“清风小荟”交流学习制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不同的培训需求,在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探索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按照“点题式、精准化、小切口”的模式,开展“多批次、滚动化、小班制”的教育培训。

为充分调动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邑县纪委监委实行教育培训学分制量化管理,针对干部参训学习态度、参训学习行为以及培训效果等情况以学分的方式进行量化。通过建立多学多得分、少学少得分的学分制量化管理制度,打造干部比学习、赛学习的氛围。

“学分制不是说打打分、记录在档就可以了,学分的多少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干部的工作态度、学习态度,要将学分与干部使用相结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激发干部自觉学习、提高素质。”平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王晓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