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阴县垛庄镇某村负责人刘某,因违反公开招投标程序,在未经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将村内拆迁安置楼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发包,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蒙阴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机关定位,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招投标信息不透明、监管乏力等问题,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靶向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行业乱象和腐败问题。
紧盯项目立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履约等全流程,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发改局组建“小分队”,从项目审批、招标方式、评标定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政监督等10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5次,精准发现问题18条,督促相关部门全部完成整改,其中4起围标串标案件被行政立案,行政立案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居全市第一。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蒙阴县注重用好“1+22”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立“行政监督移送线索、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纪检监察深挖问题”的协作模式,完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快速受理、依法查处工作链条。对重要线索和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14条,招投标领域问题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围绕“既要管得住,又要管得好、管得长”目标,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发改局完善《蒙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机制》《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散评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评标室完成一期改造提升,新增分散评标席位10个,实施多点评标和代理机构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项目2个,从制度上铲除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滋生土壤。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通过压实相关部门责任,‘人防’‘技防’结合,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同时,集中攻坚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做好以案促改促治,推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取得更大实效。”蒙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