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罗庄区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推出学习落实措施,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晨读半小时集中学与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推动《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落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以学习执行《条例》为契机,守正出新,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职责、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监督,为我们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聚焦现代化建设大局做实日常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提供了工作规范和制度保证。”罗庄区纪委常委李汉峰说。
“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机关的政治使命和责任。”罗庄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于生萍表示,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条例》专门开设一章,对派驻、派出机构工作进行规范,明确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9项职责,并将‘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罗庄区盛庄街道纪工委书记、罗庄区监委派出盛庄街道监察室主任王鹏说,“工作的规范,职责的明确,特别是联合办案的制度化,必将有力提升基层监督质量。”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条例》对纪委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对此,罗庄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魏萍萍表示,将以执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严实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严查率性而为、随意执纪执法行为,严防“灯下黑”,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
“《条例》细化了纪委主要任务,丰富了协助党委任务的内涵,推动了协助任务具体化制度化。”罗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艳磊表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使命担当,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加快推进“现代活力城、富强精美新罗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