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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 以知促行勇担当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分为9章共287条,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是对监察法的全面细化,有效实现了法法衔接和纪法衔接……”

近日,费县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线上专题培训班。重点对《监察法实施条例》总体解读、关于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解读、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等专题进行学习。培训结束后,大家主动谈心得谈体会,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研讨热潮。

“通过培训让我对如何履行好案管职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将把所学所知、所感所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扛稳抓牢监督责任,做优做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慧说。

“培训从审理工作的原则,指定管辖、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一一进行解答,既增加了知识,又拓宽了视野,对以后审理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庄清龙在研讨时说。

“《条例》解读为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要在充分理解深刻把握的基础上,将其转化为责任与担当,在实践中提升本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刘禹表示。

“这次培训是《条例》公布施行后一次非常全面的权威解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牢记条例内容,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以更加昂扬奋进的姿态履职尽责。”县纪委监委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柳子杰感触颇深。

与此同时,该县通过“清风费县”微信公众号、委机关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加大对《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及时转发原文、图解、专家解读等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并借助微信群交流学习心得,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我们将继续采取个人自学、以考促学、专题研讨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