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工业学校礼堂里,气氛分外凝重。刚刚,临沭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熙欣宣读了对该校3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书:“经审查,邢某存在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邢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悉,临沂市工业学校有3名党员干部因挪用公款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加大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临沭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
“在现场听到身边的同事受到处分,对我触动很大,同事犯的错误就是我们的镜子,我们一定要引以为鉴,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牢守住底线!”该校一名党员在参加宣布处分决定会议后由衷感慨。
今年来,临沭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将宣布处分决定作为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在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处分决定等方式,剖析发案原因、违纪特点和警示意义等,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
针对教育、卫生等行业特点鲜明的系统性典型案件,临沭县将处分决定宣布与召开系统内警示教育大会、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相结合,同时组织开展系统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刻剖析原因,深入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落实。
“过去,处分决定只是在所属支部大会上宣布完后就装进了档案,没有充分发挥威慑力和警示作用。现在,我们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真正让案发单位以案为鉴,查找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临沭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